安徽宣城公安局选聘警察相关要求
2015年9月29日 16:03 campus.goodjobs.cn 浏览次数 人 关键字:宣城警察招聘 应届毕业生网
2015安徽宣城公安局选聘人民警察:
(一)选调对象
全国公安机关和监狱、戒毒管理机关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人民警察(不包括森林、交通、铁路、民航等行业公安机关及司法警察)。
(二)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
1.具有较高政治素养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热爱公安工作;
2.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以下(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);
3.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正式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,且201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;
4.公务员录用任职定级后,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;
5.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6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,监狱、戒毒机关调入的还应当符合公安部、省公安厅录用有关要求;
7.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:
1.尚在试用期内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.曾因违规、违纪受过处理的;
4.法律、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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